close

  本報北京12月17日訊 記者張維教育部官網今天公佈了《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將依法依規落實“三取消”,即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表示,自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多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其中包括: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及兩項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包括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兩項)。2015年1月1日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據悉,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是這次改革的重點。其中,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它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原來沒有的加分項目,各省(區、市)不得新增。
  《意見》首次明確提出,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明確各有關部門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和違規處理辦法,確保職責明確、辦法清晰,便於考生和社會監督。
  《意見》對加強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提出了嚴格要求: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包括評委、裁判)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學要嚴格按照要求詳實、準確、及時公示考生資格。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開展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專項檢查。
  教育部規定自主招生不得採用聯考方式 北約華約等筆試聯盟全部取消
  □本報記者張維
  教育部今天公佈了《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採用聯考方式,不組織專門培訓。往年部分高校組成的北約、華約、卓越等筆試聯盟將全部取消。
  目前試點高校共有90所
  今年9月,國務院出台了《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介紹,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也就是所謂的“偏才怪才”,是對現行統一高考招生按分數錄取的一種補充。
  2003年開始啟動試點,目前試點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2014年選拔錄取了2.3萬人。
  該負責人表示,這項探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部分高校自主招生定位不明確,熱衷於“掐尖”、“搶生源”;部分高校以聯盟形式在高考前組織大規模文化考試,被社會稱為“小高考”,增加了考生負擔,影響了中學正常教學秩序;個別高校招生程序不夠完善,過程不夠公開透明,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
  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
  《意見》要求試點高校明晰試點定位,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考生根據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簡章中報考條件,向試點高校提出申請。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為保證考生機會公平,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和高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發展情況。
  為保證考生材料真實可信,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會的監督。試點高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合理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單,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公示。
  試點高校範圍比例不擴大
  《意見》規定,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試點高校要將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在考核方面,《意見》規定,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麵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意見》同時明確,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現階段不擴大試點高校範圍和招生比例。
  公示優惠分不得突破錄取
  《意見》提出“十一條”自主招生工作禁令。其中包括:試點高校不得發佈未經教育部備案的自主招生簡章或進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組織與自主招生掛鉤的考核工作;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不得參與社會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輔導活動;不得以各種形式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錄取時,不得突破自主招生計劃錄取,不得突破經公示的優惠分值錄取,不得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等。
  《意見》要求相關部門、機構和學校建立申訴和舉報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依法依規嚴厲查處有關單位、個人及相關責任人。建立試點高校動態管理機制和準入退出機制,確保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本報北京12月17日訊
  還高考加分一本“明白賬”
  短評
  新華社記者甘泉
  高考加分項目歷經多次“瘦身”依然亂象頻出,不過這次要迎來釜底抽薪的改革舉措。《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宣佈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這意味著飽受詬病的體育等高考加分“造假暗門”有望被堵住。
  實行高考加分政策,本質上是對高考特殊群體的一種補償,對德才優秀者的一種鼓勵。然而,近年來,權力和金錢的腐蝕,讓原本為實現公平而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成了吞噬公平的力量,淪為“買賣分數”的灰色地帶。2014年6月,媒體報道游泳池都沒有的遼寧省本溪中學培養出25名游泳二級運動員;河南漯河高級中學74名考生通過“串捶拳、黑虎通背刀”等武術項目獲得加分資格。這些加分亂象背後的腐敗,既損害了國家考試制度公信力,也踐踏了社會公平的底線。
  僅僅靠“瘦身”,不會終結加分政策繼續扭曲走樣。全國性鼓勵性加分項目不多,但到地方進一步衍生,品目繁多、標準不一,讓不少加分政策都存在模糊空間。而在實際錄取中,文化課與體育特長分數簡單相加,“讓2頭牛和1只羊加一起等於3頭牛”,不能反映學生的真實素質,徹底取消高考鼓勵性加分的呼聲越來越高。此次“加分新政”符合公眾對高考公平的期待。
  教育部表示將配套制定鼓勵全面發展、個性發展相關政策。未來,“不拘一格降人才”權利會更多交給學校。考生有相關特長、特殊事跡、優秀表現等可用於高校錄取參考時優先考慮,讓有真正的“特長”還是“優勢”。而對“奪刀少年”這類品德高尚的學生,也可留給高校更多破格錄取的空間。
  還高考加分政策一個乾凈、公平的形象,既要對不該保留的項目果斷鏟除土壤,也要對應繼續保留的項目,加大公開透明力度。因此,不妨將誰獲得加分,加了多少分,加分依據是什麼等,更廣泛地向公眾公示,用陽光曬乾裡面的水分,徹底掃除高考加分的霧霾。
  (原標題:奧賽三好生特長生等加分項目明年取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ybyj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